独自过马路 5岁童遭辗毙的法律问题

5月6日傍晚6点多,新北市汐止区一名5岁女童独自一个人,跑步横越马路,被后方小客车撞倒,当下驾驶没有紧急煞车,导致女童被车轮辗过,最后送医不治,虽然驾驶解释因为女童身材娇小,出现视线死角,才来不及踩煞车,不过警方还是依过失致死移送法办。

监视器画面中,5岁小女童独自一个人,急急忙忙穿越马路,结果前脚才踏出去,后方一辆银色轿车因为闪避不及,直接撞上,娇小身躯遭轿车辗过后倒地不起,头戴安全帽,刚停好机车的姑姑,被眼前景象吓到腿都软了,连着两个踉跄,滚了一圈,跌跌撞撞冲到女童身边一把抱起,送医急救。

5月6日傍晚6点多,新北市汐止区5岁的官姓女童,和姑姑奶奶一起出门购物,女童趁着奶奶在卖场结帐,一个人跑出来想要到对面马路找姑姑,因此发生意外,伤重不治。

柏油地上还依稀看的见车祸现场的白色线痕,林姓肇事驾驶说,因为女童太矮小,加上天色昏暗,才会出现视线死角,来不及踩煞车,绝对没有肇逃意图。

发生不幸意外,警方依过失致死罪嫌,将林姓驾驶移送地检署,至于女童家属,虽然心痛,还是得因为放任14岁以下孩童任意穿越马路,吃上300元罚单。

yahoo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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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有妈妈或爸比是学法律的吗?

电视上家属是不断指责肇事驾驶没有道歉

可是若真是因为

"女童太矮小,加上天色昏暗,才会出现视线死角,来不及踩煞车"

那这件意外似乎错不在驾驶

肇事驾驶该不该道歉认错?

所以想请问一下法律人妈妈或爸比

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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