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可以产假请完先请病假,再请育婴假吗??

我的预产期是8/7

所以大约是8/710/4 产假

但我想要继续请育婴假到上学期结束,寒假过后就回去上班

请问:

1 我可以在10/4产假结束时,接着先请病假吗?还是要立刻接着请育婴假?

2如果可以产假和育婴假中间请病假,那最多可以请几天的病假?

3育婴假可以只请到那个学期结束的那一天吗?(例如:1/21)

4我在屏东教书,相关法令应该要问那个机关?

谢谢解答

标签: 浙江试管供卵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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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

2024-06-26 09:58:24

建议版妈直接问学校人事室,会比较清楚喔。

2024-06-26 09:58:24

产假请完接着请育婴假就好了ㄚ

政府补助前半年育婴假可领投保薪资的六成

所以就算你10/5开始请育婴假

请五个月就已经3/5了

不用请到半年就已经过完寒假了耶

还有六成薪不错!

原则上育婴假要请到哪一天再销假回来上班应该都OK

只要学校人事作业没问题

但为了简化人事作业

通常就会算整月的

比方说10/5-3/4共五个月

这样比较清楚

2024-06-26 09:58:24

1我也是觉得产假完直接请育婴假就好了

2因为你若请病假会影响到下学期的病假日数,超过可是会影响考绩的

3育婴假一般以学期计,第一学期的结束日应该是1/31吧(1/21是寒假开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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