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卖家
有一个买家
他下标四件商品
后来说一件不要
再来又说全部都不要
他说他无法收件了
问题是
他的评价里还有跟其他人的交易
我本来已经退让
答应互给好评
可是他又相应不理
最可恶的是他的收件人
居然写我的帐户户名
电话也是乱码
摆明一开始就是来乱的
后来我投诉他弃标+一枚负评
她居然给了我三个负评(对敌人仁持就是对自己残忍)
因为我有规避成交费
所以露天不会帮我删除负评
这位买家她还转了十几块
要我帮她出货
我当然退款给他
我当初给他的报价是一千多
接着他还说我「犯诈欺」
实在有够倒楣
请问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或毁谤吗?
拜託懂法律的妈妈教教我
没有完成交易的标準流程应该是取消交易,而不是"互留好评"
这样之后就不会有其他问题了
跟客人硬碰硬不太好,加上露天的客服比较不积极
所以吃下三个负评只能自己吞下吧
露天已经很便宜了,我从不规避成交费!!
而且我也从不会给没交易的人好评
既然你已退款给他,就没诈欺了,不然先写个存证信函给他也可以!!